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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

作者: admin 时间: 2019-01-11 19:06 点击:
       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,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,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,根据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关于印发《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》的通知(教督〔2017〕10号)和省、市有关部门的贯彻意见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  
        一、指导思想
 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牢固树立"安全重于泰山"的意识,通过加强法制教育,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,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保障校园安全、维护校园稳定、推进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。
   二、组织领导 
    1.学校成立学生校园欺凌事件治理工作小组,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。
   组 长:展文青(校长)   副组长:李晓龙(常务副校长)    组 员:杜永利(学生处处长)、傅琪扬(学生处副处长)、全体教职工及班主任   2.设立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生处。   3.公布校园欺凌治理专用电话:15175378791
   三、工作安排
  1.开展教育。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,开展思想品德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校纪校规教育、遵纪守法教育、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等。   2.主题班会。班级组织学生围绕"遵纪守法、珍爱生命、共建平安校园"主题,结合周边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,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。通过班会,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、法制观念,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,学会与人交往、沟通、交流能力。   3.完善制度。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、措施,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。   4.加强预防。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、物防和技防建设,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工作,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,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宿舍;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。   5.排查建档。学校领导小组、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,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、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,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,做好矛盾化解工作,避免矛盾激化,发生过激行为。要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,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。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,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。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。要建立问题学生日常行为档案和处置欺凌事件工作档案,档案材料规范。做到有据可查。    6.及时处理。要及时发现、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,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。根据情节轻重,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,涉嫌违法犯罪的,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。
   四、处理程序
      (一)接警与通知 事件发生后,在场知情人员(包括行政、教职工、学生)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向班主任或欺凌工作治理小组汇报。班主任或小组接到报告后,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,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立即将所发生的时间情况报告给校长,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: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、种类、成因;在基本掌握事件情况后,立即通知副组长组织启动应急预案。 (二)处置与救助 欺凌事件发生后,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。对现场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和疏散。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。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,对伤者应及时送医就诊,保护现场,保存物证,并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机关报案。 (三)保护与维稳 工作小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,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、物证。维持秩序,疏散师生,监控案情,关注事态发展,做好安抚处理工作,稳定师生情绪,统一口径,将影响减到最小。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,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,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。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、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,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,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,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 (三)报告与通报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,学校必须及时、准确、全面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概念、以及处理进度,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,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,视情况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或家属。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。未经同意,任何人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,以免失实。 (五)事件调查 1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。调查事件原因,整理事件记录,形成书面报告。 2、总结经验教训,查找制度、政策、设施等存在的问题,制定防范措施。 (六)善后处理 1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,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,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。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理工作,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。 2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,依法处理、协调赔偿,如属于责任事故,追究责任,并进行相应处罚,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《民法通则》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执行,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。 (七)责任追究 1、根据事实,分清责任,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。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2、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,尊重科学,依法处置的原则,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。对违反本预案、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、发布假消息的、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       五、工作要求
  1.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,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,结合实际,举一反三,严防此类事件发生。采取措施,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,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,相关处室班级和教职工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,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、有制度不落实、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。   2.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"一票否决制",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、制度化的轨道。   3.按照有关规定,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,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,发生迟报、漏报、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   4.做好信息公开工作。要及时与当事学生、当事学生家长及上级相关部门沟通,学校要统一对外处置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,实事求是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   5.做好法制保障工作。要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学校法律顾问,确保学校防治工作规范有序。  保定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2018年8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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